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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习作教学必须准确定位,切实降低要求

 

 
从表达方式来说,鼓励自由表达,写自己想说的话。中年级学生习作不拘文体,甚至不必成文,高年级则要求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
 
从语言表达来说,小学生习作首先要做到语句通顺。小学生必须学习一些表达技巧,但是语句通顺却是首要的、最基本的要求。
 
  从内容表达上来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表达与交流”的目标在内容上规定是:“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初中(7~9年级)写记叙文要求“做到内容具体”
 
小学阶段呢?《语文课程表准》对小学阶段对内容要求的是:1~2年级“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受”。3~4年级“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5~6年级是“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各年段都提出了“写什么”的要求,但是1~2.3~4两个学段都没有提出“怎么样写出”的要求,到了5~6年级就一下子提出了“内容具体”的要求。这个要求是不是有些高了?
 
小学生学习写作文,首先要“内容清楚明白”,然后才能做到“内容具体”,这是一个大家都知晓的道理。1978年、1986年、1992年三个大纲都要求从三年级起做到“内容具体”,没有“内容清楚明白”这个阶段要求。《语文课程标准》也没有“内容清楚明白”的阶段要求。
 
内容具体究竟具体到什么程度?这只能从表达的需要来定。现在的问题是,延续过去的要求,中年级习作也要内容具体。不少小学生作文一味追求所谓的“内容具体”,有些都具体得发胖臃肿了。
 
小学和初中的要求一定要有区别。 
 
1~2年级写话重在“有兴趣”,可以做到“有内容”。3~4年级重在“乐于书面表达”,可以提出“内容清楚明白”的要求。《语文课程标准》要求5~6年级“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首先要“学习把内容写具体”,到了初中再进一步要求“做到内容具体”。这里强调的是“学习”,是在“内容清楚明白”的基础上“学习把内容写具体”,而不是一下子就做到“内容具体”,更不是一味追求写具体。这样,就形成了从小学到高中“有内容──内容清楚明白──学习把内容写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充实”这样有层次的不同阶段的要求,符合学生学习写作的心理和认识的发展规律,体现了课程目标保底的基本要求。
 
在修订课程标准之际,我建议降低小学阶段习作的要求,把“内容具体”降为“学习把内容写具体”,以真正落实小学生作文是习作的定位。
 
这里我记起了叶圣陶先生在1919年《对于小学作文教授之意见》中说过的话:“小学生作文教授之目的在令学生能以文字直抒情感,了无隔阂;朴实说理,不生谬误。至于修辞之功,谋篇之巧,初非必要之需求。能之固佳,不能亦不为病。(按文字大别,不出抒情论叙二类。故但言抒情及说理。)” “直抒情感,了无隔阂;朴实说理,不生谬误”,我的理解就是清楚明白,语句通顺。这样,才能像叶老说的那样,做到“小学作文之教授,当以顺应自然之趋势而适合学生之地位为主旨。”
 
小学习作教学当然还存在其他问题,不过准确定位、切实降低要求却是从课程标准的规定来解决小学生作文难的一个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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