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论文>>作文教学>>正文
小学习作教学必须准确定位,切实降低要求

 
原创:小学习作教学必须准确定位,切实降低要求



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进修学校 李志远



长期以来,小学生作文的定位和小学作文教学要求偏高,脱离学生的实际,是小学作文教学种种问题的一个症结。
 
我们来看看近40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是怎么定位和要求的。
 
1978年和1986年的两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定位都是“作文”。这两部大纲都说:“作文就是让学生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有意义的内容用文字表达出来。”都提出“会写简短的记叙文和常用的应用文”的要求。1978年大纲同时要求小学生作文“做到思想健康,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楚”。1986年过渡大纲还在此基础上加了一条“详略得当”,要求更高了。这些要求的脱离了小学生心智发展水平,影响很大,一直影响到今天。当年陈国雄、崔峦二位先生就曾说:“现行大纲作文要求偏高。是造成小学生作文难的一个原因。”(陈国雄、崔峦《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的说明》)
 
1992年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定位是:“作文就是练习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内容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用恰当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把“会写简短的记叙文和常用的应用文”的要求要求降低为“能写简单的记叙文”。陈国雄、崔峦二位先生说:“这样的修改,更加明确了小学生作文属于习作、练笔的性质。”(同上)刘秀英先生也说:这部大纲“区分了作文与小学生作文的不同层次,明确提出小学生作文属于练习的性质。”(刘秀英《〈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作文”部分的说明》)
 
尽管专家们这样解读,但是大纲里白字黑字明明白白写的是“作文”。毕竟与习作、练笔的提法不同啊。这部大纲还把前两个大纲提出的“用文字表达出来”提高为“用恰当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究竟“恰当”到什么程度?这部大纲提出的教学要求是:“有中心,有条理,内容具体,语句通顺,感情真实,思想健康。”看来这个“恰当”就是做到“有中心、有条理,内容具体”,这些对小学生仍然太高。这么一来,教学实际中自然是定位于“作文”──让学生“作文章”,并不是什么“习作”“练习”,与先前没有多大的区别。
 
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了写作教学的新理念,其核心是还原作文的本来面目。作文是生活的需要,作文离不开语文素养的全面培养和提高,作文教学要为学生服务,这三点就是作文的本来面目。过去的作文教学的定位恰恰是在这三点上出了问题。 
 
与这些理念相一致,2000年修订版大纲和2001年的《语文课程标准》都明确规定了小学生作文是“习作”。这个定位从根本上动摇了过去几十年作文教学的根底,力图使我们的小学作文教学从空中楼阁回到了大地之上。
 
从学生心智和生理发展的特点出发是教育的重要规律。小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是儿童终身发展打基础的阶段。尽管母语环境已经给了他们一定的潜移默化教育,口语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平,但是他们学习书面语言表达几乎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学习写作对于小学生是一个高大的台阶。小学生只能是“习作”。
 
当前小学写作教学改革必须吸取近40年的经验教训,抓住小学生作文的定位这个关键,切实把对小学生习作的要求降下来。
 
习作就是习作,是学生自己学习写作、练习写作,决不能以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小学生。“小学生作文选”之类的作文书(杂志)选的是优秀作文、尖子作文,决不能作为普遍评价学生习作水平的标准。要承认差异,不搞一刀切。要多做纵向比较,肯定学生的努力,习作的进步,使我们的学生“需之切”“乐其业”(叶圣陶语,见《语文教学二十韵》)。做横向比较时要引导学生欣赏同伴的习作,学习同伴的习作,承认自己的差距,树立信心提高自己。
 
《语文课程标准》的总目标规定:“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课程目标是保底的要求,决不能因为上不封顶就拔高课程目标。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关闭窗口
 上一篇:谈如何把范文教“活”
 下一篇:没有了
 ■■ 相 关 文 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