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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与语文现代化

 

  1920年钱玄同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倡使用简体字,后又提出了《简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并认为这是“治标的办法”,且是“目前最切要的办法”。胡适也于1923年在《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的《刊头语》中说:“中国小百姓做了一件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认为:“这虽然不是彻底的改革,但确然是很需要有的一桩过渡的改革。”由此,简化字运动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朱自清先生对这一改革举动给予了响应,他在1927年写的《现代生活的学术价值》一文中,肯定了简化字在现代生活中的价值。他说:“有人研究小学,研究《说文》,研究金文,研究甲骨文,至矣,尽矣;至于破体俗字,那当然是不登大雅之堂,不值通人一笑的。但破体俗字在一般社会生活里,倒也有些重要,似非全无理由可言;而且据魏建功先生说,这些字也并非全无条例,如‘欢’省作‘欢’,‘观’,省作‘观’,‘权’省作‘权’,‘劝’省作‘劝’,是很整齐的,颇值得加以研究。是的,在小学家看来,这又有什么道理!然而我相信张东荪先生的话,他说:‘凡文明都是有价值的;凡价值都是时代性的。’” 
  1940年6月,朱自清先生写了《文字改革问题》。在文中,他就中国文字的走向问题说:中国文字改革问题由来已久。近年的发展像是有两个方向。一是采用拼音字,二是采用简化字(也就是所谓“手头字”)。他认为,中国的文字向拼音化方向改革,是一件好处不太多且不容易做的事。主张用拼音文字,不外两个理由:第一,文字口语合一;重要的怕还是第二,容易普及。第一层办不到,第二层似乎太理想,在中国施行的可能性太小。而推行简体字倒是实惠的办法,简体字在应用方面还比较方便。他推崇陈鹤琴的观点:拉丁化必须以国音做基础;中国汉字必须保存和改进。他认为对于乐意写简化字的学生不必像以前那样去责备他们。同时,“简体字通行,教学法改良,文字教育易于进步,别字必然减少。” 
  今天,对于朱自清先生的语文观已无需再多加评说,因为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历史、发展过程及现状都已经给了朱自清先生最公正、最积极的评价。在朱自清先生诞辰100周年之际,再翻阅一下他的有关著述,捋一捋他有关中国语文现代化的论述、观点,我们被朱自清先生强烈的现代意识和改革意识所吸引,他所具有的超时代性的思维和卓识,对于今天的学术研究仍具有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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